各院(部、中心):
根据2022年实验室建设工作安排,拟定于近期召开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及各事项
1.论证范围以学院(中心)为单位拟申报的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不接受学院(中心)下属机构或个人申报。
2.所有汇报均使用PPT,每个学院时长10分钟以内。
3.请各学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实验管理中心主任、项目所属实验室主任以及项目负责人参会。
4.时间:拟定2022年3月23日下午2:00
5.地点:行政管理中心六楼会议室。
二、论证程序
(一)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汇报,汇报提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实验室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立项依据、整体规划思路以及项目名称、预算、实验室性质(新建、扩建等)、服务对象。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说明现有实验条件、实验场所,并重点从专业建设、课程教学、新增专业、重点实验室建设需要以及使用时间等方面阐述本次申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市场调研情况
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同类院校比较情况。
4.计划购置的仪器设备情况以及配套装修情况
5.预期目标和效益(该实验室建成后完成的教学任务)
说明项目建设预期目标,着重分析设备投入使用后可服务的课程、实验学时或实践环节、开出实验项目类别、名称、数量、学生的受益面或预期效益。
(二)专家论证
专家根据学院负责人的汇报对各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排序和整改建议,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将调整、修改后的项目方案于论证会结束后3天内将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版材料交实验设备处。否则,不予受理。
三、论证时间及材料要求
实验室建设项目承担单位请将汇报PPT,于3月21日之前发送到实验设备处,联系人,齐孝淼,邮箱:892626933@qq.com。
四、汇报顺序
1.汇报顺序: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医学院、药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体育学院。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论证汇报工作。
实验设备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