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通知,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确保高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特下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2〕16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实验室,实训室,科研实验室,实训基地以及工程训练中心等。
二、检查内容
1.组织体系与规章制度以及各类台账记录(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记录台账)
2.危险化学品管理及危废处置(危险化学品领用、储存、使用,化学品进行清查与处置,化学废液是否分类收集等。)
3.实验室安全文化信息标识(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信息醒目显示、重点制度上墙、风险区域贴有警示标识等。)
4.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特种设备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与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上墙,钢瓶固定与规范化使用等。)
5.安全设施配备与使用(紧急喷淋洗眼器装置、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生物安全柜、急救箱等)
6.个人防护品配备使用(实验用防护服、防护镜、手套等)
三、工作安排
1.各院(部)自查阶段(时间:4月4日-4月10日)
按照工作安排,立即开展自查,结合本院(部)实际情况和学科特色制定检查整改方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即时即改、立行立改,做好记录,做到闭环管理。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详见附件1)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归档工作,包括责任体系、经费保障、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及其它相关的常规或阶段性工作归档资料等,档案分类规范合理,便于查找。
2.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巡检阶段(时间4月11日-4月13日)
校实验室安全领导检查小组将按照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现场检查。
四、材料报送
各院(部)于4月11日上午12点前提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详见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详见附件3)
(注: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行政楼612郝培娜老师,电子版发送至QQ:659817653)
五、工作要求
各院(部)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做好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安全开展。
实验设备处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