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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02-18 15:25:00  浏览:

各院(部):

根据学校的工作要求,2022年春季开学在即,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和教学实验室的特殊性要求,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和相应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重视。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展开排查工作。

做好实验室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开展广泛的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实验室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实验室环境安全。包括门窗、照明、供电、供水是否正常;教学教具是否完好、缺失等。

2.用电安全。实验室供电、设备用电、照明用电是否规范安全;各类开关、用电控制有无故障;有无临时电源和私拉乱接现象。

3.设备安全。对所有实验开课所用设备进行检查,包括设备运行、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用品等是否齐备、完好。

4.防火安全。消防通道、疏散区域、消防器材、防火措施、消防警示等是否符合要求。

5.危化品安全。重点检查危化品的领取存放管理、安全使用、安全操作、防护措施等工作环节的规范性。

6.生物安全管理。涉及生物安全的相关实验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使用动物的实验室,必须购买符合规定的实验动物,严禁非法购买。

7.结合当下疫情形势严峻,防疫工作不可松懈。各单位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做好开学前实验室环境及实验室设施设备消毒工作,实验室配备好防疫物品,如温度计、口罩、消毒酒精等。

四、工作要求及安排

1.各学院(部)自查阶段(2月19日-2月23日)。学院自查自纠完成后于2月23日将自查报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院领导签字)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612)郝培娜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59817653@qq.com。

2.校级安全检查小组抽查阶段(2月21日-2月23日)。采取随机抽查形式,请各学院(部)实验室提前做好自身排查工作。

特此通知

实验设备处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