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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11-29 09:29:10  浏览:

各院(部):

为满足实践教学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实验实训耗材使用的规范化管理,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材料申报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及学校有关规定,实行分类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原则:以实验室为单位,以培养方案内计划开出的实验课程为依托,确定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耗材需求。结合本院(部)现有耗材库存,以满足实验教学需求为度避免浪费,如实申报。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要统筹审核,多门课程共用的实验耗材要集中在一个实验室申报。

二、实验耗材经费从各院(部)实验耗材费预算中列支。申购计划不包括科研项目、技能竞赛、创新创业训练、实验室开放、毕业设计等环节所需耗材,如有需要,请按照学校要求提供相应训练计划任务书并由业务主管部门(教务处、科研处、就业创业处等)核算耗材用量并签署意见后单独报送。

三、实验(实训)耗材的物品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参考单价等信息,要准确、全面统计,以免发生采购耗材与申报耗材不符的情况。因申报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的不能采购或错误采购的由申报单位负责。申报耗材价格须以市场价进行预算,不得凭空估价。非耗材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申报不在此次报送范围。

四、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均可申报。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凡是申购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必须单独填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申请表》,履行申购审核审批手续。请详细阅读《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及国办函〔2021〕58号文相关要求后填写。

五、各院(部)在实验(实训)耗材申请时,优先考虑申购专用防护手套、防护眼罩、绝缘用品等实验室安全必备防护用品(要求学生自备个人防护用品除外),具体依据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以及实验(实训)安全基本需求确定并配备齐全。

六、实行分类申报,凡是表格中涉及的各项内容都要填写,不能空缺且不要合并单元格,如空缺,该栏所申报的耗材将不列入合计。公共耗材(比如螺丝刀、电池或实验室安全用品和维修保养的物品)由实验管理中心主任统一核算申报,不用填对应的课程。

七、教学用实验(实训)耗材申购由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主任负责组织,以院(部)为单位分类汇总,填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教学低值易耗品申请表》(详见2.附件:《郑工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教学低值易耗品申请表&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申请表》),经院(部)负责人审签后予以申报。如有漏报、未按时上报,所需耗材自行解决。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一并交资产与实验设备处。

八、报送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3298355918,邮箱:384742198@qq.com。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下午5:00前。

资产与实验设备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