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根据本科教学以及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要求,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任务已经启动,根据集团公司和学校指示,实验设备处已于2021年1月份和3月份对2021年度拟建项目进行两次审核,各院部已根据审核意见对相关项目书进行了修改,并于2021年4月21日上午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根据审议情况,为全面落实实验室建设工作,保证实验室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工作安排和校长办公会意见,决定召开“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汇报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4月23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行政管理中心四楼基础教学部会议室
三、论证程序
(一)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单位相关负责人作项目关键要素陈述,每个项目陈述时间5分钟;
(二)立项论证组对申报建设项目提出问题,各院部对立项论证组所提问题作相关解答;
(三)立项论证组讨论,最终确定本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
四、参会人员
校领导;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实验设备处、科研处、大数据管理中心、教学单位负责人及本院其他相关领导、人员;实验设备处相关人员。
五、相关要求
1.请各院部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论证工作,以PPT的形式分别对各自拟建设项目的基本概况、建设必要性与可行性、建设内容、建设目标、预期效果等进行重点阐述。
2.请各院部将实验室建设基本情况一览表、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方案一览表、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负责人可先不签字)、与本次建设项目配套的论证报告电子版、纸质稿(底页需盖章签字,打印6份)稿于4月22日下午下班前送至实验设备处齐孝淼老师处,以备会议评审需要。
3.汇报顺序: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医学院、药学与化学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基础教学部。参加汇报人员由本院自定。
4.各院部汇报结束后,根据主管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上班前修改后的方案重新报送实验设备处。各院部报送的方案涉及教学实验室需经教务处对开课信息、开课人数以及开课学时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实签字;涉及科研实验室的要经科研处对目前科研团队以及科研团队开展科研项目与申请设备的相符度和预期科研成果进行核实审核签字。否则,不予受理。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论证汇报和答辩工作。
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报提纲:
建设原则:实验室建设要立足本院实际发展,以现有可用场地为支撑,以人才培养需求和教学急需情况为依据,优化资源配置,共享共用,坚决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使用效益。
1.实验建设项目概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院实验室现状以及本次新建实验多少个,扩建改造实验室多少个,项目预算多少,教学实验室多少个,科研实验室多少个。如有科研实验室要重点说明科研实验室能否用于教学,是否可以与教学实验室共用,是否可以承担人才培养方案内的实验教学项目等。
2.必要性与可行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说明为什么建设此实验室,建设此实验室的必要性。教学实验室主要说明该实验室建服务于哪些本科专业、本科课程、本科专业每届学生人数(非全部人数);属于科研实验室的,要特别说明本次申请购置设备与当前开展科研研究项目的关系、与科研团队的关系,科研团体是否属于学校专职教师以及科研团每个成员在校工作时间。
可行性主要说明是否有建设场地、与现有实验室已有设备是否有重复,涉及对现有实验室装修改造的情况,要说明改造的可行性。
3.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重点说明实验室配备仪器设备情况、本次申请设备与现有设备是否有重复、配备设备的先进程度以及装修情况。
4.建设目标。建成后实验室预期达成的目标。
5.预期效益及使用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教学实验室主要说明本实验室在人才培养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实验室开设项目数与人才培养方案中设定实验项目数的吻合度并预估年实验教学人时数等。科研实验室要说明与教学实验室的关系,能否与教学实验室共享以及建成以后的预期科研成果。
实验设备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