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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资产管理工作评优评先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5-12-16 10:34:20  浏览:

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效能,充分激发全体资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与使命担当,进一步推动我校资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争优创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资产管理优秀工作单位及人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评选、推荐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单位从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荣誉类别

(一)资产管理先进集体奖

(二)资产管理优秀个人奖

(三)资产管理贡献奖

三、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需围绕学校资产管理核心目标,在团队建设、流程执行、效能提升等方面表现突出,具体条件如下:

(一)单位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明确资产管理分管领导,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岗、衔接顺畅”的管理责任体系。

(二)遵守国家及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在资产购置、验收入账、登记建卡、使用维护、调配处置等全流程管理中,操作规范、流程闭环,无违规操作、管理疏漏等问题。

(三)建立健全资产安全管护机制,针对不同类型资产制定专项防护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

(四)定期开展资产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降低资产损坏、丢失风险,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资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积极配合学校资产统筹调配工作,主动梳理本单位闲置、低效使用资产,及时上报资产与实验设备处进行优化配置,提高资产共享共用率。合理规划资产购置需求,坚持“按需购置、集约节约”原则,避免重复购置、资源浪费,实现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六)主动接受学校资产与实验设备处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按时高质量完成各类资产管理专项工作(如资产清查、数据上报等)。

(七)积极参与资产管理培训、交流等活动,及时反馈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与建议,为学校资产管理体系完善贡献力量。

(八)资产管理团队人员稳定、分工协作,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学习,提升团队成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制度执行能力和实操技能。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形成良好工作作风,管理成效得到单位内部及学校相关部门认可,近一年内无因资产管理问题被通报批评情况。

四、个人评选条件

(一)从事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满1年及以上。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熟练掌握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规范,日常工作履职尽责、严谨细致,对本单位资产存量、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底清数明。

(三)规范开展资产信息动态维护,确保资产账、卡、物相符。

(四)严格执行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高效完成新增资产验收入账、报废资产申报回收及上交等各项工作。

(五)落实资产安全管护责任,切实做好资产的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

(六)接受资产与实验设备处的业务指导,能够按时完成资产的盘点工作。

(七)积极配合资产与实验设备处开展资产优化配置与统筹调配工作,能够及时反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建言献策。

(八)秉持原则性与责任心,具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对资产异常情况主动追查核实,敢于披露资产损坏、丢失等不良现象,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问题整改、资产修复。

五、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分四个阶段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主申报与单位推荐阶段(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19日)

1.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组织开展内部筛选与推荐工作。先进集体由单位统一申报,优秀个人及贡献奖可由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

2.申报单位或个人需认真填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先进集体申请表》《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优秀资产管理员申请表》,可附相关佐证材料。

3.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材料于12月19日17:00前报送至资产与实验设备处20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020212651@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核(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3日)

1.资产与实验设备处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核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对象是否符合评选条件,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对象。

2.资产与实验设备处结合《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资产设备管理工作评分表》,申报材料及日常资产管理工作表现(如资产清查完成质量、制度执行情况、问题整改效率等),进行综合评分,提出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及贡献奖名单。

(三)公示阶段(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26日)

1.最终名单将在资产与实验设备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候选对象有异议的,可向资产与实验设备处提交书面异议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2.资产与实验设备处对异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形成处理意见并反馈异议提出单位或个人,同时根据核实结果调整候选名单。

(四)表彰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问题核查处理完毕后,资产与实验设备处将为获奖集体颁发荣誉牌匾,为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开展推荐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杜绝弄虚作假。

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充分调动本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15093363816;电子邮箱:3020212651@qq.com。



附件:1.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先进集体申请表

    2.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优秀资产管理员申请表

    3.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资产设备管理工作评分表



资产与实验设备处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