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工作,培养锻炼一支业务能力强、管理素质高的干部队伍,拟对实验管理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1.本次调整仅对需要变更的实验管理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进行人员调整,不涉及机构与岗位调整。
2.原则上实验室主任(副主任)须从实验技术人员中推荐,今后逐步实现实验管理中心主任亦从实验技术人员中推荐。
二、调整依据
本次人员调整任职条件与聘任程序严格按照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郑工政〔2021〕268号)(附件1)执行。
三、调整程序
1.请各院部按照条件认真组织遴选推荐,经院部研究后,于9月9日前将推荐结果报送资产设备处。
2.资产设备处会同人事处、教务处对各单位遴选推荐结果提出调整意见,报送学校研究批准。
3.学校下文聘任。
四、工作要求
1.拟任人员填写《郑工学院实验管理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副主任)申报表》(附件2,正反打印,纸质版只需填完“院(部)意见”即可)。
2.院部填写申请(自拟)并汇总《实验管理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套表,需注意对应填写)。
3.上述材料纸质版需经院部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资产设备处吕莹老师企业微信或者邮箱383501601@qq.com。
资产设备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