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2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函[2019]407号)要求,我校继续进行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采集的工作。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相应统计内容以及填表说明见附件,请相关院(部)下载并组织人员认真填写。
2.“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发到实验设备处信箱(863311578@qq.com),电话:62632792;“教学实验项目表”发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信箱(947105686@qq.com),电话:62620977,。
3.填报的各纸质材料,需经主管院长(主任)核实并加盖公章,分别报送实验设备处及教务处。
4.各相关单位务请于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
实验设备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