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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华监字(2018)5号——关于开展大型设备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8-03-09 15:48:11  浏览:

集团所属各部门、各子集团及子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所属各部门、各子集团及子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设备管理工作,提升设备管理水平,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提高设备使用效益,促进设备管理的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根据集团监事会2018年工作安排,定于3月份组织对大型设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设备管理机构建立情况(主要包括机构是否建立、人员是否到位、职责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等);

2.设备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主要包括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操作规程是否建立、明确等);

3.设备台账建立情况(主要包括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放置位置、购置日期、厂家、技术售后电话、备件备品购买途径、方式和周期、账物是否对照等);

4.设备维修、保养情况(主要包括维修单位、人员资质情况,维修、保养是否及时,记录是否规范完整,有无应急预案等);

5.供电系统保障情况(主要包括是否配置双回路电源或备用电力设备);

6.设备处置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审批、处置等)。

、方法步骤

(一)监督检查采用“听、看、查”方法进行

1.“听”:听取分管领导关于设备管理使用等情况汇报(有书面材料);

2.“看”:看设备放置使用现场卫生和定置管理等情况;

3.“查”:重点查看大型医疗设备、教学仪器、信息化设备、后勤保障设备等管理制度、台账、维修保养记录、供电系统保障及设备处置等情况。

(二)监督检查分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3月12日~3月18日)

(1)各单位要按照集团资产管理制度要求,通过核实登记,进一步摸清设备底数,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档案;

(2)各单位要重点自查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人员是否配齐到位、责任是否明确、制度是否完善、操作规程是否建立、维护保养是否及时、考核奖惩是否落实等情况;

(3)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方案、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标准、定整改时间、定奖惩制度的“六定”要求,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督促整改阶段(2018年3月19日~3月25日)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集团监事会组织对各单位的设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3.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3月26日~3月31日)

在自查自纠、督促整改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分析,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各单位于2018年4月3日前将设备管理使用及整改情况总结上报集团监事会办公室。

、有关要求

1.各单位对此次检查要高度重视,通过检查,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完善制度,推动设备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常规化迈进。

2.通过此次检查,对设备管理好的单位及工作认真负责的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应付,管理混乱的单位及个人,特别是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人和事,将依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中原华信集团监事会监督监察管理办法》进行问责。

中原华信集团监事会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