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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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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信学院实验报告撰写与批改规范

发布者:  时间:2012-03-25 00:00:00  浏览:

实验报告是检验学生对实验的掌握程度以及评价学生实验课成绩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实验教学的重要文件。因此,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管理,特制订本规范。

一、实验报告撰写规范

每门实验课程中的每一个实验项目均须提交一份实验报告;每个实验中心(室)应将实验报告按学期、按课程装订成册。

实验报告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几项内容(可根据课程性质适当调整):

1.实验项目名称:用最简练的语言反映实验的内容。

2.实验目的:明确实验的内容和具体任务。

3.实验内容和原理:写出简要原理、公式及其应用条件(避免照抄讲义)。

4.实验仪器设备:记录主要仪器的名称、型号和主要性能参数。

5.操作方法与实验步骤:写出实验操作的总体思路、操作规范和操作注意事项,准确无误地记录原始数据(避免照抄讲义中的具体操作步骤)。

6.实验数据记录和处理:科学、合理地设计原始数据和实验条件的记录表格。

7.实验结果与分析:明确地写出最后结果,并对自己得出的结果进行具体、定量的结果分析,说明其可靠性(杜绝只罗列不分析)。

8.问题与建议: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具体的改进办法与建议(避免抽象地罗列、笼统地讨论)。

总体上要求实验报告字迹工整,文字简练,数据齐全,图表规范,计算正确,分析充分、具体、定量。

对抄袭实验报告或编造原始数据的行为,一经发现以零分处理,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二、实验报告批改规范

1.教师要熟悉每个实验报告的基本要求和评分标准。

2.教师要及时收取学生的实验报告,并在两周内批阅完毕,按时发还学生。

3.批改要认真负责,根据评分标准客观地给出实验报告成绩,错误之处应予指出,要写出简明的指导意见。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在指出错误后退回学生要求重做。

4.实验报告每页都必须体现批改痕迹,如有错误,批改老师应在报告上标出,如无错误,每一页上必须打“√”。一律用红色圆珠笔或水笔批改,不得用其它颜色笔批改。

5.在实验报告成绩下面签上批改老师的姓名和批改日期。

6.实验报告要全批全改,记录好学生报告的情况和成绩。

三、评分标准(供参考)

1.成绩按 A+(100 分)、A(95 分)、A-(90 分)、B+(85 分)、B(80 分)、B-(75 分)、C+(70分)、C(65 分)、C-(60 分)、D(不合格)每5分一个等级共10个等级评定。

2.实验报告内容完整,版面整洁,字迹工整,格式符合规范,条理清楚,图表符合规范,标注清晰,讨论分析合理,思考题解答正确,报告通篇没有错误,可评为A。若出现少量不严重的错误,则评为A-。

3.在 A 的基础上,若能根据实验中遇到的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出自己观点,并充分论证,或是自行查阅资料并补充教材中没有提及的理论等等,可认为学生撰写的实验报告已经“超越”了教材,应评为A+。

4.若报告内容不完整(如没有原理概述),版面混乱,字迹潦草难以阅读,格式不合规范,条理不清,图表标注严重错误,则评为D(不合格)。

5.其它情况在C-至B+之间评分。

6.重写的实验报告成绩最高只能为 C,并视报告的具体情况逐级递减。

7.被确认抄袭的实验报告记为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