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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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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实验仪器设备经费分配及管理办法

发布者:  时间:2021-11-04 14:47:44  浏览:

为了加强对我校实验仪器设备经费使用管理,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做到仪器设备经费分配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范围

根据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经费主要用于新专业实验室建设、重点或专项实验室建设、公共基础实验室建设等项目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更新。不包括实验室正常运行的维修费、运行费、管理业务费和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等。

二、分批原则

1.量化管理,注重效益。以学科建设、招生人数、专业设置为基本依据,综合评估二级学院仪器设备需求状况,进行量化评估,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科学规划,全面保障。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本着实用性、配套性、通用性,先急后缓,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3.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受益面大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工程训练中心作为重点建设,实施重点投入,保证学生综合应用能力的训练。

4.以新为主,加强调控。对新上本科专业重点投入,对老专业进行适度保障。每年依据学校经费数量和实验室整体布局情况确定实验室建设项目,学校对二级学院投资重点进行调控。

5.充分论证,入库为先。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建设需要,组织专家论证,论证确定立项的项目纳入学校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库,纳入实验室建设项目库的仪器设备优先购置,以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分配办法

1.新增本科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一般情况下,理、工、医类:每个新增本科专业投入不低于100万元;艺术类、体育类:每个新增本科专业投入不低于80万元;文管类:每个新增本科专业投入不低于60万元。新增本科专业所在的一级学科无相近的学科或专业,经费投入可适当上浮。公共基础实验室所用的仪器设备不计入新专业建设经费,单独列支。

2.重点或专项实验室建设项目:根据学校中长期战略规划和近期发展目标,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和本科审核评估需要,由使用单位按年度提出,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此项目以公共综合性实训平台和重点实验室项目为主。

3.公共基础实验室建设项目:公用计算机房、语音室和智慧教室等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标准配备。

四、经费使用

1.上述经费由实验设备处集中管理,经费指标划分至各院(部),由各院(部)提出立项申请,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进入申请购置程序。

2.经费指标应在规定的项目建设期限内使用,逾期不能完成或不能按照规定合理使用经费者,经费指标收回。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设备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