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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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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发布者:  时间:2015-09-14 00:00:00  浏览: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和资源共享,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有利于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放原则与目的

实验室开放是各类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按照“求真、务实”的原则,根据实验室的软、硬件条件和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面向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各种类型实验、学习的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开放形式与要求

(一)开放形式

实验室开放的形式应满足各年级和各层次学生的需求。主要形式有:

1.开放预约实验。实验室将开设的实验项目向学生公布,学生可根据课程的需要并结合自己的能力进行选择,提前预约,利用课内外时间独立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2.自选命题实验。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设想自行命题的实验项目。学生利用实验室提供的仪器设备条件,自主设计实验方案,自主开展实验研究。

3.科技创新活动。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和实验室条件,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的研究工作;在教师指导下,开展新技术开发、实验项目和实验技术开发、发明创造等创新活动。

(二)开放要求

1.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应保证学生在时间上有一定的选择余地,可实行全天开放、预约开放、阶段开放、定期开放。开放预约实验的时间可根据实验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2.实行开放预约的实验应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出发,在原教学实验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和提升,实验讲解和指导、实验要求和考核都应通过启发和必要的检查引导学生独立思考、独立操作、独立分析和独立解决问题,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三、开放组织管理

(一)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各院(系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将不定期(每周1-2次)检查开放情况。

(二)学校设立开放实验室专项经费。开放实验室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材料消耗费。开放实验室专项经费的使用按照实验室实际开放的实验内容、指导教师工作量和成果核算。

(三)每学期开学初,各实验室应将本学期相关实验室开放的内容、时间、地点等向学生公布,学生根据已公布的开放实验项目可向相应的实验室预约。

(四)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等情况,做好仪器设备、材料等准备工作,并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和实验人员,做好教学秩序、器材供应、实验室安全等管理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

四、学生成绩评定

(一)参加开放预约实验的学生的考核和成绩评定按实验教学大纲要求进行。

(二)参加自选命题实验的学生应从实验方案、实验方法、实验过程、实验结果等多方面进行认真分析论证,归纳总结实验项目的创新设计思想和收获与体会,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各院(系部)实验室组织教师采取演示、面试等方式进行成绩评定。

(三)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学生应在项目完成时撰写总结报告,参加教师科研项目的学生应提交阶段性研究报告或工作总结,视项目来源可采取由学校、院(系部)组织教师组进行鉴定、验收和评定成绩。

(四)学生自选命题的实验报告、课外科技活动的总结报告和参加科研项目的研究报告或工作总结由实验室归档。

五、学分申请与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

(一)学生学分申请措施

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经考核合格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学分。

(二)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

开放实验项目,其实验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照实际指导时间折算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折算标准为每指导两个小时计1个标准课时工作量。但必须有指导记录,并经实验室主任、院(系部)负责人认定,学校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审核同意,主管校长批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实践教学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