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是设备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精度,是最大限度地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的预防性、保护性措施,是保障实验室教学和科学研究正常进行的基础。为加强实验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保证设备的完好率,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延长使用寿命,节约经费开支,发挥投资效益,结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维修保养管理
第二条维修保养教育
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实验教学和管理人员对仪器设备的防尘、防潮、防腐蚀等要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各实验室在期末时应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损坏的仪器要做好记录并上报本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以便及时组织技术力量自修或送修。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上实验课时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爱护仪器设备教育,学习《学生实验守则》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实验完毕,教师要及时清点,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相关规定认真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资金管理
学校每年按实验仪器设备总值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年度设备维修资金,列入全年经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维修费由财务处统一管理,实验设备处负责全校设备日常维修事务的处理,落实维修费用报销工作。
第四条维修管理
各实验室损坏的仪器设备,首先要立足本实验室自行修理。本实验室确实无力修复,则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填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实验仪器设备维修单》,一式两份,注明实验室名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损坏原因及故障现象,实验仪器设备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字,经实验设备处审核,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未经批准进行的维修,维修费不予报销。
第五条维修范围
1.凡仪器设备由于自然损坏或使用不当等原因,致使仪器设备失灵或性能下降,已不在保修期内的。
2.凡在保修期内正常损坏的仪器设备,实验室管理人员可直接或通过设备采购人员与厂方售后服务部门取得联系,以求及时保修。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原则上贯彻“谁产谁修”的原则,由实验室管理人员与生产厂家联系,进行保修或维修。
第六条维修流程
1.实验室管理人员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后,首先在《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或《大型贵重精密仪器使用记录本》填写故障情况。
2.实验(实训)中心组织本中心人员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在保修期内,在保修期的可直接联系厂家进行维修;若不在保修期内,以自修为主,不能自修的填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实验仪器设备维修单》,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实验设备处。
3.实验设备处接到各实验(实训)中心的维修单后,组织专家对设备故障进行鉴定,并提出修理的初步意见和方案,洽谈修理报价,报主管校长、校长批准后办理修理事宜。
4.实验设备处联系校外技术人员来校修理设备或设备送校外修理手续的办理,并督促设备按期修复返校。
5.设备修复后验收鉴定,办理相关修理费用报销手续。
第七条其他规定
1.各实验室在学期结束前应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组织技术力量自修或送修。实验设备处要全面了解情况,协助各实验室做好维修工作,保证新学期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2.对于维修费超过仪器设备原值50%的,原则上不再维修,按有关规定予以报废。
3.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坏的仪器设备,应先进行技术鉴定,确定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后方可按本办法申请维修。
4.仪器设备功能开发需要的零配件采购,与维修履行同样手续,同时必须有二人以上共同参与采购,再将新增加的附件建好有关账目。
5.实验设备处和相关使用单位要严格把好设备维修管理关,凡发现弄虚作假,违反财务制度者,除追回原款外,还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相关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实验仪器设备维修单